汽車駕駛遇到救護車怎麼讓?不立即避讓會被罰!單線道、雙車道、三車道、路口、腳踏車 5 大情境圖解
駕駛應優先讓救護車,遇消防、警車也是
各位駕駛朋友,你們知道在道路上遇救護車該怎麼辦嗎?相信大多數駕駛都很清楚,不過行駛在不同路段時,汽車間也有不同的禮讓方式,當大家的觀念一致,才能形成彼此的默契,禮讓的效果就會非常有效哦~遇到救護車怎麼辦?謹記「一右二分三中空」,讓你不再慌張!
首先一定會先聽到救護車發出的警報聲「毆~伊~毆~伊~」聲,接下來,馬上看車上的左、右後照鏡和中央後視鏡,眼觀四方找出救護車位置,也可以觀察其他駕駛的動向來協助判斷,最後,依據所在道路的不同,立即做出讓道的行為,因為如果不禮讓救護車輛,導致發生事故致死,最重可罰新台幣9萬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。
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45》
115年1月更新:汽車駕駛人,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,不立即避讓者,處新台幣6,000元以上、3萬元以下罰鍰,並吊銷駕照及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,若未避讓延誤就醫致人死傷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萬元以上、10萬元以下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及該汽車牌照。
Ex. 不遵守禮讓規則,請依照下圖為準
汽車在各路段遇救護車時:
行駛在「單線道」、「單行道」、「同向一車道」:向右靠邊
遇到救護車時,先保持冷靜,透過後照鏡觀察來車位置,並根據所在路段,進行正確避讓:
在單行道/單車道的路段時,汽車駕駛應減速慢行向「右」緊靠路邊,並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,保留車道中間給緊急救護車輛行駛。

行駛在「二車道」:向兩側分開
在同向有二車道的路段時,內側車道的駕駛應靠「左」,但儘量不超過雙黃分隔線、或是行駛到對向車道變成逆向,而外側車道的駕駛應靠「右」,盡可能保留車道中間供緊急救護車輛行駛。

行駛在「三車道以上」:中間請留空
在同向有三車道或以上的路段時,原則上把中間車道留給救護車行駛,原行駛中間車道駕駛依照車流狀況,先使用「方向燈」或「雙黃警示燈」,再「往左靠/往右靠」兩側車道,而內側車道持續靠左,外側車道持續靠右,並和前車保留空位,留給中間駕駛變換車道的空間。

行駛在「交岔路口」
在交叉路口的車輛,若不得以需要跨越停止線,汽車駕駛可先閃「雙黃燈」,緩慢向前移動,將車輛「往右靠」,讓車輛斜停,勿直接穿越馬路到下個路口或停在路中。
兩側車道的駕駛,進入路口前應減速暫停,不得搶快進入路口,應讓執行緊急救護車輛先行;已進入路口者,應小心駛離以不妨害救護車行進路線為主。

慢車也要禮讓救護車!
慢車(如:自行車、人力行駛車輛、獸力行駛車輛)遇到執行緊急任務車輛時,應立即靠右側避讓;若在單行道上,則應暫時停靠於兩側適當位置,讓出通行空間,確保救援任務順利進行。另外救護車於道路有優先通行權,就算是行人也是需要禮讓救護車的,要儘快通過或暫停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