肇事逃逸嚴重嗎?留意4大構成要件、觸犯哪些法律責任?
怎樣算肇事逃逸?沒人受傷還算肇事逃逸嗎?肇事逃逸會被抓嗎?
許多人搞不清楚肇事逃逸的嚴重性,其實不管發生車禍當下是嚴重還是輕微,都應該找警察報案或進行其他後續法律途徑,至少確保有留下紀錄,避免事後被告肇事逃逸,如果覺得只有輕微事故就離開現場,小心構成肇事逃逸罪,嚴重會被判有期徒刑、處理罰則等代價!
肇事逃逸定義
是指在發生車禍事故當下,肇事者沒有下車查看受害者傷亡情形或留下來處理好現場,就立即自行離開的犯罪行為。
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下,肇事者和被害者一定是第一時間知道的,為了增加肇事者留在現場並幫助、救護被害人的機率,減少因為延誤就醫而產生的無謂傷亡,因此立法制定「肇事逃逸罪」。
構成肇事逃逸4大要件
- 需要駕駛「動力交通工具」
- 發生交通事故
- 須致人死傷
- 行為人逃逸
構成肇事逃逸的條件,首先是需要駕駛「動力交通工具」,例如汽車、機車、電動自行車…等都算,如果單純是自行車、三輪車等「人力發動」的交通工具就不算此限。而且僅限定在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,就是撞到他人的肇事者才算。
另外一大重點是「須致人傷亡」,不管輕傷、重傷、死亡都算,但如果沒有人員傷亡(僅有財損),雖不算肇事逃逸罪,仍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,須面臨罰鍰、吊扣駕駛執照等行政責任。
最後肇事者須「知道自己造成了他人受傷或死亡,但還是逃跑」才算,這裡的知道包含事故時有明顯停下、事故車明顯損傷…等,尤其現今行車紀錄器的畫面普及,想要假裝不知情,只會讓事情更複雜,直接走上法院。
肇事逃逸法律責任
刑事責任
肇事逃逸罪屬於刑法的非告訴乃論,根據《刑法§185-4條》規定,肇事逃逸致人受傷者,會處以有期徒刑的刑責,肇事逃逸的代價是很大的!
肇事逃逸分類 | 刑事責任 |
無人傷亡 | 減輕或免除其刑 |
有人受傷 | 處6月~5年有期徒刑 |
有人重傷/死亡 | 處1年~7年有期徒刑 |
行政責任-罰鍰
除了肇事逃逸罪的刑責之外,還會有行政責任的罰鍰或吊銷駕照等處分,即使無人員傷亡也要支付罰鍰,因此發生事故的當下,最好還是通知警察來協調,確保後續雙方權益,而有關肇事逃逸的行政法規,主要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62》規定,整理如下:
肇事逃逸分類 | 行政責任 |
無人傷亡 | 處1,000~3,000元罰鍰+吊扣駕照1~3個月 |
無人傷亡,未盡速處理(妨礙交通) | 處600~1,800元罰鍰 |
有人傷亡,未盡速處理/任意移動現場 | 處3,000~9,000元罰鍰+吊銷駕照 |
有人重傷/死亡 | 處3,000~9,000元罰鍰+吊銷駕照,不得再考領 |
民事責任-賠償
常見的民事賠償有身體醫藥費、精神賠償費、勞動力補償等,但無論是否有人員受傷,交通事故大多會有財物損失的狀況發生,包含車輛維修費、交通費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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