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21修法】哪些道路違規會被檢舉?細看46項違規行為,且6分鐘內不得連續舉發
2021年10月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相關修法,隨著行車紀錄器、手機的普及,民眾檢舉日趨容易,民眾舉發能協助警方不易取締的項目,促進道路安全和諧,不過也有些故意跟拍、惡意報復的檢舉魔人,為了避免過度、不理性的檢舉行為,因此將民眾檢舉項目限縮為46項,且未逾6分鐘或未經一個路口以上,只能檢舉一次,違規發生超過7天後則不得舉發。
檢舉道路違規項目:可分為「靜態違規」和「動態違規」,靜態違規是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低,如違規停車、併排臨停等。而動態違規則是對交通安全危害性高,且警察不易及時取締的項目,如危險駕駛、闖紅燈、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。
5項違規停車
包含「交岔路口、公車站10公尺內、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」、「違規併排臨時停車」、「交岔路口、公車站10公尺內、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」、「占用身障停車格」、「違規併排停車」。
過去「停等紅黃線」會被檢舉,2021年新修法不列為檢舉項目囉!
延伸閱讀|黃線臨停會被罰嗎?
4項駕駛行為違規
包括「所載貨物滲漏、飛散、脫落、掉落」、「未戴安全帽」、「手持行動電話」、「點燃香菸駕駛」
延伸閱讀|停紅燈滑手機會開罰!
13項國道不當駕駛
在高速公路、快速道路上「未保持安全距離」、「未依規定使用車道」、「未依規定變換車道」、「違規超車、迴車、倒車、逆向行駛」、「未依規定使用路肩」、「裝載貨物未覆蓋綑紮」、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車」、「行駛禁行路段」、「連續按鳴喇叭、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」、「向車外丟棄物品」、「車輪、輪胎膠皮或機件脫落」、「人員、車輛、動力機械違規進入高快速公路」、「重機駛上國道」。
延伸閱讀|國道路肩開放-法規、罰款、路段規定
9項道路不當駕駛
包括「危險駕駛(蛇行)」、「迫近、驟然變換車道(逼車)」、「於車道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暫停(擋車)」、「二車以上競駛競技」、「交岔路口闖紅燈」 、「行經大眾捷運系統共用路口闖紅燈」 、「違規行駛鐵路平交道」、「違規超車」、「不依規定使用燈光」
相關法規|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42、§43、§47、§53、§54
延伸閱讀|哪些行為屬於危險駕駛?逼車擋車加重罰!
9項不禮讓違規
包括「車輛不禮讓行人」、「車輛不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」、「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」、「駛入來車道」、「多車道未依規定駕車」、「行駛人行道」、「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」、「占用自行車專用道」、「未依規定避讓」
相關法規|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45
延伸閱讀|汽機車不禮讓行人,會開罰哦!
6項轉彎違規
包括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轉彎」、「多車道轉彎未依規定」、「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轉彎未依規定」、「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」、「違規迴車」、「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」
延伸閱讀|左轉車道可以直行嗎?圖解3種轉彎車道路段
提醒大家遵守道路規則駕駛,開車騎車都要多留意,不隨便違規,就不擔心被檢舉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