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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口關卡 - 汽車、行人誰先過

路口關卡 – 汽車、行人誰先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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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人在過馬路傷亡3大主因,第一是「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」,再來是「車輛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」、「車輛左轉未依規定」,除了車輛違規肇事之外,行人違規亦是造成傷亡其中一部分,如「行人未依標誌、手勢指揮穿越道路」。
 
「不禮讓行人」的基準,為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以內,且車輛前懸(前保險桿最凸出處到前輪中心的距離稱為前懸)以進入行人穿越道上。不過現場執行上難免會出現爭議,因此交大也將讓執法員警配戴密錄器蒐證。

  • 汽車駕駛人,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、或是進行轉彎,若有行人穿越時,而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者,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。
道路交通禮讓行人,未禮讓行人將罰1200-3600元
  • 汽車駕駛人,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、或是進行轉彎,若有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時,而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(白手杖、導盲犬)優先通行者者,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。
道路交通禮讓行人,未禮讓視障將罰2400-7200元
  • 行人若在道路上,「不依規定,擅自穿越車道」、「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」將會被處以新臺幣300元罰鍰。
道路交通禮讓行人,若是行人不依號誌,行人將罰300元
法律修正日期:108年6月19日
 

想了解更多,請參考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8條第78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