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起,台南市8處場所,請依規定戴口罩!違者開罰
台南人口罩戴好戴滿,防疫不鬆懈
台南市長黃偉哲,兩周前要求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的室內場所需戴口罩,而今兩周宣導期結束,因此,台南市衛生局宣布,8月17日(今日)起民眾至台南市八類場所,須配戴口罩,除了戴口罩,也應該勤洗手、保持適當社交距離。
違反民眾、業者皆開罰,最高15000元罰鍰
衛生局說,民眾及指定場所或活動負責人、管理人或業者應配合相關防疫措施,經南市轄管單位或執行稽查人員提醒、勸導後仍未改善者,將進行舉發程序,處3000元以上、15000元以下罰鍰。
未配戴口罩者,小黃及公車可拒載
交通局也全面要求民眾搭乘大台南公車、計程車及進入轉運站應全程配戴口罩,不受勸導者,業者除可拒載外,民眾也會被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