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機車舊換新補助,倒數中!
你知道政府實施的「舊換新補助」,預計只到明年110年1月6日嗎?
從105年1月6日正式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,為期5年期限,期間有換車需求皆可申請補助,只要符合以下補助規定,汽車每輛補助5萬元、機車每輛補助4千元!
【補助規定】
1、舊車車主需於報廢前持有該車1年以上。
2、新舊車主需為二親等以內之親屬。(無須同一戶籍、血親姻親皆可)
3、舊車車齡,機車為4年以上、汽車為6年以上。
4、舊車限制汽車以小客車、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為限;機車以報廢150cc以下之舊車,購入非電動車之車輛為限。
【舉個例子】考考大家:
Q、以下哪個情況無法用舊換新補助?
(A)小寶名下有輛15年自用小客車。
(B)小寶報廢舊車給爸爸買新車。
(C)阿明名下有10年125cc機車。
(D)阿明想用補助買電動車。
Ans.(D).此舊換新補助,僅限舊車(非電動車)換新車(非電動車)哦,電動車另有補助條例。
※換車要把握舊換新補助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