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經無號誌路口,支線道未停讓加重罰!養成停車再開的習慣
什麼是無號誌路口,簡單來說就是沒有紅綠燈的路口,而在沒有紅綠燈的路段,遇到兩車相會時,是誰該優先行呢?誰該先停讓呢? 一起來看看「行經無號誌路口」,需要注意哪些基本路權觀念和正確法規吧!
為了強化駕駛路口停讓行人,以及行經無號誌路口時,依照標誌、標線停車再開規定,交通部今年已於3/31起修正「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」,針對路口停讓相關的規定,無論車輛都提高罰則,呼籲駕駛朋友養成停車再開的習慣,確保行車安全~
常見無號誌路口
◢ 支線道&幹線道
支線道通常路幅比較小,許多從巷弄銜接馬路的路段,就是支線道銜接主線道的路段,如果不清楚是否行駛在支線道上,可以依據路面上的「停車標示」、「讓路標示」,例如停車再開標誌、路面停標字、閃光紅燈、讓路標誌、倒三角形讓路線…等,來判斷支線道路段。
支線道車未禮讓主線道車先行:
機車:處1200元罰鍰。
小客車:處1500元罰鍰。
大客車:處1800元罰鍰。
相關法規|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45
◢ 少線道&多線道
在無號誌路口,或沒有設標誌、標線或號誌區分支線道、主線道時,「少線道」應禮讓「多線道」先行,例如單線道的車輛,遇到兩線道的車輛,就需要先停讓,等待多線道車輛先行通過。
少線道車未禮讓多線道車先行:
機車:處1200元罰鍰。
小客車:處1500元罰鍰。
大客車:處1800元罰鍰。
相關法規|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45
◢ 車道數相同,左右車次序
車道數相同且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時,「左方車」應禮讓「右方車」先行,且「轉彎車」應禮讓「直行車」先行。
聽起來有點難理解,用個實際路段來說明,假設你是駕駛,你右邊另一條路有車,對方就是右方車,也就是說逆時針方向的路段出現的車輛,就是「右方車」,通常都是沒有標誌、標線、標示的路口,屬於比較小的路口,但就是這種路口,駕駛往往更容易輕忽行車安全哦!
車道數相同時,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:
機車:處1200元罰鍰。
小客車:處1500元罰鍰。
大客車:處1800元罰鍰。
相關法規|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45
◢ 閃光紅燈
閃光紅燈會出現在支線道,而閃光黃燈則出現在幹線道,所以當駕駛遇到閃光紅燈,代表示支線道車輛,應停讓幹線道車先行,若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,是會被開罰的哦!而且已於3/31起修法提高各車款的罰鍰,提醒駕駛養成「停車再開」的習慣,遵守無號誌路口路權先後次序,當個守法的用路人。
延伸閱讀:輕忽路口閃光燈號誌,若肇事責任大不同
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者:
機車:處1200元罰鍰。
小客車:處1500元罰鍰。
大客車:處1800元罰鍰。
相關法規|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