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幹道路權這樣看,路口「停、讓」標線標誌要注意!
主幹道、支線道路權
普遍駕駛都有正確的路權觀念,當行駛在支線道時,要先禮讓主幹道車輛先行,一般來說路口設有紅綠燈號誌,對於車道的管制上比較有規範,而常常聽到主幹道和支線道的行車糾紛問題,主要就是因為發生在無號誌的路口,所以僅能以路權來判斷,本單元告訴大家:如何判斷支線道呢?以及在路口遇到「停、讓」標示時,你該怎麼做呢?
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,駕駛發生爭道時,罰新台幣600-1,800元罰鍰
相關法規|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45
怎麼判斷支幹道?
一般人判斷主幹道、支幹道的方式,可能是依據路比街大、街比巷弄大,常理判斷是如此,但其實不一定正確哦,而且如果兩條規模相似的道路,又該如何區分支幹道還是主幹道呢?
在判斷支幹道時,除了看路口規模,還需要注意道路上設置的倒三角形紅色之「讓路標誌」、八角形紅色之「停車再開標誌」,或劃設「讓路線」或「停」標字,或設置閃光紅燈號誌時,以上都表示該道路為支線道。
閃光黃燈:設於幹道,表示警告,車輛應減速接近,注意安全,小心通過。
閃光紅燈:設於支道,表示停車再開,車輛應減速接近至停止,讓幹道車先行。
支幹道-「停」
「停車再開」標誌、路面上的「停」標字、路口設有閃紅燈等,代表要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停車觀察,認為安全時,方得再開。設於安全停車視距不足之交岔道路支線道之路口。
支幹道-「讓」
「讓路」標誌、路面上的「倒三角形」標字等,代表要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讓車,觀察幹線道行車狀況,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,方得續行。設於視線良好交岔道路支線道之路口或其他必要地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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