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2019酒駕新制檢測標準,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.15mg/L或是血液酒精濃度高過0.03%,即是違規酒駕,所以無論是騎車、開車,只要超過此酒駕標準,皆會受罰!
這集與大家探討”酒駕加重罰則”的處分規定,回顧上集請按此「同車乘客連坐罰」
汽機車駕駛酒駕違規不僅要付出罰鍰,還有以下三項一併處分:
- 移置保管汽車或機車。
- 吊扣駕照1-2年。
- 強制參加酒駕違規道安講習。
[不同交通工具之罰則]
- 汽車:
- 處以新台幣3萬元-12萬元的罰鍰,5年內二度酒駕的累犯,處以新台幣12萬元罰鍰,三度累犯以上,依前次金額再加罰9萬元。
- 機車:
- 處以新台幣1.5萬元-9萬元的罰鍰,5年內二度酒駕的累犯,處以新台幣9萬元罰鍰,三度累犯以上,依前次金額再加罰9萬元。
- 慢車(指腳踏車、電動自行車、三輪車):
- 處以新台幣600元-1200元的罰鍰,若拒測,則處以新台幣2400元罰鍰。
- 汽機車駕駛只要拒絕酒測(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酒測者),首犯罰新台幣18萬元罰鍰,累犯則為前次處罰金額每次再加18萬元罰鍰,逐次增加。舉例第二次拒測18+18萬,共36萬元;第三次拒測36+18萬元,共54萬元。
※貼心叮嚀:酒駕新制在108年7月1日上路
喝酒不開車,禁止酒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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