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動自行車2年內上路需掛牌,違者最高罰3600元
電動自行車:學生、老年族群、外籍移工
在台灣,電動自行車日益普及,最大原因是無需駕照即可上路,因此最多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對象,就是「高中生」、「老年族群」,以及「外籍移工」,隨著電動自行車的數量增加,因大小事故意外的頻繁發生,使得在管理上不易,才有此對策的產生。
電動自行車的法律規範:
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》及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條》規定慢車分為自行車及3輪以上慢車,其中自行車又分為:
- 腳踏自行車。
- 電動輔助自行車:指經型式審驗合格,以人力為主、電力為輔,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,且車重在40公斤以下之2輪車輛。
- 電動自行車:指經型式審驗合格,以電力為主,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,且車重(不含電池)在40公斤以下之2輪車輛。
電動自行車也該掛牌?
交通部預告修正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部分條文草案,規範電動自行車須掛牌,違者可罰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,新法實施後,所有電動自行車2年內都要掛牌後才能上路。
現今電動自行車相關罰款
交通部統計,目前審驗合格並領有標章的電動自行車約50萬輛,因並無車牌,但數量持續增加,交通部為有效管理,逐步擴大管制,去年10月起,騎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罰300元,超速罰900元至1800元,擅自改裝罰1800元至5400元。
禁止14歲以下騎乘電動自行車
今年5月,立法院初審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」時,已通過立委提案,禁止14歲以下騎電動自行車,違者罰600元至1200元。
交通部在預告修正的法案中,針對14歲以下騎電動自行車,罰違規者的父母或監護人,罰鍰也是600元至1200元。這項修正草案將預告60天,至於何時上路,將視未來立法院審查法案的進度。